招考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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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: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
供稿单位: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    发布日期:2020-06-24    点击数:

为做好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(以下简称高校)招生工作,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,依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9〕4号)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新生。

1 报名

2 考生档案

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
4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

5 考试

6 招生章程

7 填报志愿

8 录取

9 信息公开公示

10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

11 附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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